使用食品範及限量:本品可用於各類食品中,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使用限制:限用為香料,不可直接食用。
香料、食用色素(紅色六號、紅色七號、紅色四十號)、丙二醇、甜味劑(D-山梨醇液7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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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生鮮食品和特別標示無法退換貨的產品。
(2) 非常溫配送,需冷藏或冷凍保存的商品。
(3) 已拆封、使用、食用、或因保存不當而損壞的產品。
(4) 產品已超過7天鑑賞期。
*請密封避免楊光照射,並於陰涼乾燥處。
*使用前搖晃均勻,啟封後,請儘速使用,確保風味品質。